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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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本科实验教学大纲的通知

2017年08月08日 11:02 点击:[]

  为了切实落实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7版),加强学生实验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加大实验教学改革力度,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修订并编印《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实验教学大纲》。请各院系根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生实验能力培养的要求,修订各专业的实验教学大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7版)中所有实验课程(实验课程必须有明确的实验内容、实验目的、实验步骤、考核方式和评分标准,并有实验教材和实验报告)。均需修订(制订)实验教学大纲。

二、修订原则

1、科学性原则:实验教学大纲修订要严格依照学校2017年修订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进行,实验项目内容和学时设定要科学合理,符合教育教学规律,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和课程需要。

2、可行性原则:实验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既要满足国家教育部对高等教育本科各专业的要求,又要在立足于学校实验室现有的场地、仪器设备、师资、实验室建设规划等基础上,做到切实可行,充分保证实验开出率。

3、先进性原则: 实验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必须以体现创新教育观念、改革精神和素质教育的思想,吸收学科专业的新知识、新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研究成果,注重各课程内容的有机衔接及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在实验内容、实验方式、实验手段、成绩考核等方面积极进行改革与创新。

三、基本要求

1、实验教学大纲一律按学校统一标准格式编写。具体格式见附件1《哈尔滨师范大学实验教学大纲编写格式》及编写说明。

2、实验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必须以2017年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从培养目标出发,建立知识培养与能力培养并重、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同等重要的现代实验教学理念,注重吸收学科专业的新知识、新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研究成果,注重各课程内容的有机衔接及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主要包括:

1)最大限度的利用现有的实验设备条件,通过对实验课程内容的调整与整合,实验项目的设置要强调系统性、条理性,充分体现出专业特色,使之与所面向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特色保持一致。单独作为一门课程开设的实验课和含在相关理论课程统一安排的实验课均需编写实验教学大纲。

2)促进实验教学改革,完善实验项目设置,开发新的实验内容,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设置,确保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有实验课程总数的80%以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设置必须要进行专家认证环节,填写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认定表(见附件2)。

①综合性实验: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

②设计性实验: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

3)在必修实验项目基础上,适当设置一定比例的选修实验项目。

4)深入开展实验成绩考核办法改革与创新,在考核内容、考核方法、成绩评定等方面,突出体现以能力评价为重点,并有利于激发学生自主学习、实践和创新的内在潜能。

3、实验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各院(系)应该首先成立由学院院长为组长的实验教学大纲编制领导小组,组织各教研室、实验室相关人员共同完成编制工作。跨院系开设的实验课程,其实验教学大纲的制订由开课院系负责,但需与被开课院系共同商定,并根据被开课院系的要求制订实验教学大纲。

4、实验教学大纲修订工作完成后,各院(系)要进一步做好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的选择或编写工作,确保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实验教学大纲的管理

1、实验教学大纲是组织实验教学的依据,为保证实验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必须严格执行,不应随意变动。

2、在实验教学大纲的执行过程中,各开课院系根据学科专业的发展变化需要对实验教学大纲内容做部分调整时,可向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同时上报新修订的实验教学大纲,经所在院系和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执行。

五、时间安排

1、即日起至201791日:各院(系)分别组织对本单位所开设实验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修订,逐一审核后报送学校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实验教学及设备管理科。

22017910日——2017920日:学校对各单位报送的实验教学大纲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组织完成对所有实验课程教学大纲的排版,并交付印刷。

六、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

1)电子档材料:各院(系)将本单位全部实验课程教学大纲按专业汇总、审核后,每个专业课程教学大纲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为该专业名称,文件夹内放置该专业所有实验教学大纲,文件名为每门课程的课程号和课程名,如“020101011大学物理实验”。

2)纸质材料:审核前,暂不报送。

3)纸质材料首页下方必须有主撰人、审核人签字,加盖公章。

2、报送时间:请于201792日之前报送。

3、报送地点: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实验教学及设备管理科(行知楼814室)。

人:韩玉芝    

联系电话:0451-88060728

实验教学及设备管理科公共邮箱:syjx0728@163.com

 

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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