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单位):
为了保证假期的实验室安全,保证实验室秩序良好,确保实验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请各学院(单位)认真做好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特点及实际情况,落实假期值班、安全巡查和领导带班制度,并做好相应记录。
2.各单位在假期前要组织力量对实验室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自查,重点关注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气体、危险性机械加工、动物及病源微生物、辐射源及射线等重要危险源的实验室。对自查及过往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举一反三的全面整改,积极推进整改闭环。
3.各单位要根据学生在国庆节假期间开展科研实验的特点规律,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
4.假期照常开展科研活动的实验室务必严格执行安全准入制,实验活动务必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于存在安全风险的实验活动,现场须有教师陪同指导,严禁实验室出现无人值守情况。实验结束后,实验所用剩余危险药品要及时、清楚地登记,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封存,必须做好实验室的日常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5.假期没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将门窗锁好,此期间一律不得私自进入,如果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学院(单位)主管领导申请,经同意、批准后方可进入。
6.放假离开实验室时要对本实验室进行安全复查工作,确保水、电、气等没有泄露,门窗完好,室内没有运转的仪器设备,关闭电源总闸。同时要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等各项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做到防患于未然。
7.放假期间实验室严禁接待校外人员来实验室进行其他活动。
8.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将对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抽查,共同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