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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5年11月04日 10:00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我校安全宣传月活动10月28日正式启动实验室安全督察员队伍成立及专项检查为活动内容之一。1110 日将开始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分级分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检查组成员

专家卢可吉林大学)、孟令军(吉林大学)、助理工作人员及我校相关工作人员。

专家简介:

 可  高级实验师 为落实化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主持开发的《全景化学实验安全讲堂》课程获得国家级特等奖一项。

孟令军  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吉林大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生物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吉林大学)工作。

二、 检查范围

所有备案实验室中的二级、三级实验室,涉及单位:化学化工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地理科学学院、光电带隙重点实验室、现代教育技术与实验中心、美术学院。

三、时间安排

第一组(11月10日-11日)

组长:卢可

助理成员、我校相关工作人员

工作任务:

1. 化学化工学院52间

2. 美术学院5间

3. 现代教育技术与实验中心15间

第二组(11月11日)

组长:孟令军

助理成员、我校相关工作人员

工作任务:

1.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18间

2. 光电带隙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9间

3. 地理科学学院3间

4.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12间

四、工作内容

1.专家现场检查隐患及分级分类核准;

2.拟定下发实验室整改通知,并限期整改;

3.召开反馈会;

4.组织“回头看”,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1.积极配合检查。请各单位充分重视,切实落实领导责任,积极配合检查工作,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2.保证人员到位并提前打开实验室房门及药品柜。专家检查过程中,要求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实验中心负责人、实验室房间负责人全程在场,同时做好记录

3.抓实隐患整改。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隐患项要求立即整改,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要认真听取专家意见拟定整改方案,原则上在1127前完成整改。

联系人:崔砾航,电话:88060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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