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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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本科实验教学及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2024年04月29日 14:36 点击:[]

各相关学院:

    实验教学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为强化实验教学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质量监控,全面客观掌握我校整体实验教学运行状况,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实验教学运行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学校决定由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和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牵头开展本科实验教学检查。同时对本科教学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56日—516

56-510日学院自检自查,513-17日检查组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实验教学基本状况:实验室卫生状况、实验室文化建设情况、实验室制度建设。

2.实验教学文档检查:包括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指导书、实验报告书写及批阅、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开设情况。

3.实验教学过程;实验课堂学生出勤情况、课堂秩序、教师对实验教学的指导情况。

4.实验教学管理情况: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检查实验室工作记录、已采购耗材使用情况、实验室开放原始记录。

5.实验室安全状况: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大功率用电设备、压力容器(含气瓶)的使用情况、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及危废存储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以学院自检自查与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和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组成检查组,按照检查内容深入课堂随机抽查。

四、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将检查内容中涉及到的纸质材料准备好,放到实验室以备检查组检查。学院自检自查报告(提纲见附件1)于5月23日前交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yjx0728@163.com,纸质版盖章后送到行知楼814。

联系人:韩玉芝    联系方式:88060692

 

 

                    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429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高等教育司关于组织召开2024年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培训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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