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了暑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保证实验室秩序良好,确保实验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落实教育厅《关于加强暑假期间本科高校实习安全和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示》的工作要求,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放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
2.各实验室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检查工作要有详细记录,检查结果汇总至本单位。
3.实验所用剩余危险药品要及时、清楚地登记,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封存。
4.放假离开实验室时要对本实验室进行安全复查工作,确保水、电、气等没有泄露,以及门窗等完好,室内没有需要运转的仪器设备,关闭电源总闸。同时要做好防火、生物安全、网络安全等防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做到防患于未然。
5.假期没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要在放假时将门窗锁好,并张贴封条,假期期间一律不得私自进入,如果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单位主管领导申请,经同意、批准后方可进入。
6.假期确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实验室负责人需要填写假期开放实验室登记表(附件1),填写完毕后交至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行知楼708室)。假期实验室开放期间每天都要有教师值班监督,负责安全工作,不得将实验室交由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管理,不得从事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要确保实验室的水、电、气、化学、生物、网络等的安全使用,并且做好防盗工作。
7.放假期间实验室严禁接待校外人员来实验室进行其他活动。
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7月9日